新婚姻法实施厦门超六成女性打算减少“为家付出”

育儿之家 https://yuerso.com 2014-10-29 07:53 出处:YEZJ.NET 作者:xmb编辑:@小目标
8月13日,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开始实施。最近,该解释在全国引发激烈争议,其中反应更剧烈的则是女性。那么,厦门市民对新司法...
8月13日,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开始实施。最近,该解释在全国引发激烈争议,其中反应更剧烈的则是女性。那么,厦门市民对新司法解释的反应如何呢?日前,导报联合福建省决策资源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在近期展开了调查,共完成有效样本439份。在接受调查的市民中,有66.74%的受访市民认为,新司法解释不公平,损害了弱者的利益。新司法解释还影响到不少人的购房计划、择偶观念、在婚姻中的投入等。超过80%的受访者表示将调整自己的购房计划,六成受访女性表示因此打算减少"为家付出"。数据样本男女双方购房计划"大变"超过80%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的购房计划将会受到影响。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55.13%的受访者表示,新司法解释出台后,会尽量避免只由婚姻中的一方出资买房;而29.16%的受访者表示,会尽量在婚前买房。只有15.72%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的购房计划没有受到影响。另外,有57.18%的受访者认为,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对自身的择偶观念产生了影响,影响主要体现在了以下几个方面:65.74%的人表示在择偶时会对对方的人品和责任心等有更高的要求;52.59%的人表示认同"找个有钱的不如找个有潜力的";34.66%的人则表示会将夫妻之间的经济、买房、消费等彻底aa制。有66.74%的受访市民认为,新司法解释不公平,它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损害了弱者的利益。另外33.26%的受访者则认为新司法解释很好地保护了婚姻中男女双方各自的权利。而在认为不公平的受访者中,有74.77%是女性。超六成女性打算"减少付出"新司法解释出台后,会不会影响个人在婚姻家庭中的投入,包括感情、时间、家务劳动等?在这个问题上则体现出了明显的两性差异。虽然只有39.64%的受访者表示在家庭中的投入会受到影响,会尽量减少个人在家庭中的投入,从而多花时间在事业的经营上。但是,在女性受访者中,则有60.63%的女性表示会因此而减少个人在家庭中的投入。此外,新司法解释中还有"婚后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这样的规定,这样的规定是否会影响到媳妇对公婆或女婿对岳父母的感情?在调查中,有56.72%的受访者表示,会因此减少自己婚后对公婆或岳父母的情感投入和照料等。男女看法呈现"两级分化"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对新司法解释的看法,男性和女性呈现出了明显的"两极分化"。"立法的目的本来就应该是让人在婚姻中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感情上。为了结婚买房掏光男方家长的积蓄本来就不对,这个规定本身就没有错,就是来得太晚了,才导致许多女性认为法律不公平。"公务员张先生认为,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既公平也很合理。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洪先生则认为,与其说新司法解释是为了保护男性,让男人更强势,不如说它是保护了当父母的老一辈,保护了老一辈的资产不再被绑架于子女的婚姻上面。而在事业单位上班的吴小姐对新司法解释很不认同:"现实生活中,女人在家庭中的付出比男人要多得多,房子的账很好算,日常生活的账要怎么算,是不是老婆做家务老公要按小时付钱,生儿育女也要算账?""在我看来,新司法解释是法律对女性的歧视,在当代中国社会,绝大部分女性还是处于弱势地位,而现在不少家庭中最大的财产还是房子,这样的规定,会让女人在婚姻中找不到安全感。"在外企上班的黄小姐说。专家说法新司法解释引发两点担忧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月:有两点担忧。一是新司法解释可能成为一部分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婚配的"障碍"。目前,买得起房的还是城市居民居多,而对于农村到城市里打工的群体来说,大多数人是不太有能力买房的。在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融合的过程中,农村背景的一方很多是出不起首付,但在婚后一同偿还贷款的,因此,新司法解释可能会诱发一些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相结合的婚姻的矛盾。第二,在独生子女政策实行这么多年的情况下,在独生子女人群中,男女经济条件也日趋平等,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城市里的父母也更愿意在婚前为自己的女儿置办房产,如果婚姻中的双方都有自己名下的房子,婚后各自还自己的贷款,一旦家庭中需要有大笔经济支出的时候,要由谁来承担呢?以案说法父母出资买房不算共同财产案例:陈某夫妻仅有一女,视为掌上明珠。其女于2005年结婚,丈夫邱某某。邱某某作风不端正,夫妻双方常有争吵。2007年,因房价上涨,陈某夫妻考虑到其女无房,以其女名义购买了四房一厅的房屋一套,让女儿一家居住,并以女儿一人名义登记。现女儿夫妻关系紧张,陈某夫妻到律师事务所咨询该房屋是否属于女儿的夫妻共同财产。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杨朝玮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子女一人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本案中陈某夫妻为女儿购房并登记在女儿一人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儿受父母赠与的个人财产。立场别让婚姻被房子奴役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短短19个条文涵盖了房子、孩子、票子、"小三"等若干婚姻新问题的处理。看来,房子等财产在婚姻生活中越来越重要了,人们越来越趋于理性,但是,法律会还原房子和感情的本质吗?不会的,婚姻要为真感情而活着,而不是被房子所奴役。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婚姻则是维系家庭的基本手段。司法解释要考虑到中国的国情,畸高房价和高离婚增长率并存的局面,还要考虑与《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规范的相互衔接,要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要有利于均衡保护结婚的双方及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因此该司法解释的施行,并不会对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不够公平。目前年轻人的收入和房价不成正比,面对畸高的房价,做父母的往往会帮着子女买房子。问题就来了,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有份没?按照司法解释的第七条,用一句通俗的话说,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有人认为出台这样的法律挺让人心寒的,这说明最近这些年围绕房子的问题特别是在婚姻、房子上惹出了不少的麻烦。否则,司法解释也就没有制定的必要了。除了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外,我国实行的是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此外《婚姻法》第39条第一款还规定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因此司法解释并不会损害妇女的合法权益。针对司法解释,在婚姻关系中实际处在弱势的一方,要保障未来的权益特别是房产的利益,重要的是处理好房屋登记的问题。新闻链接最高法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包括六个方面这部司法解释共有19个条文,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其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首次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二)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三)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四)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五)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六)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责任编辑:zx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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