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触最深的就是马雅舒对待孩子的方式,她对孩子的爱是百分百的,这个不可怀疑,家里不留一件家具,只为契合孩子爱动的天性,确保孩子的安全。
她在这份爱上用了百分的力气,却并未能获得家人满分。丈夫有怨言,孩子有抱怨,她自己也感受不到家的舒适感。
胡可带着孩子去做客,首先是对客厅的震惊,进餐时又发现马雅舒的孩子从不好好吃饭,胡可认为这种爱确实有些夸张,家里餐桌的存在实质是训练孩子吃饭的仪式感。
没有一件家具的客厅给予孩子的是宽大的游乐场,而不是一个温暖的家。一张地毯,席地而坐,更像是在野餐,而不是在吃饭。久而久之,孩子没有了吃饭的概念,以为吃饭就是随便乱跑乱窜。
仪式感的实质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让孩子明白坐在餐桌旁就是期待着吃饭,对父母心怀感恩,对食物心怀感激,引导孩子感知吃饭的意义,培养好好吃饭的习惯。
何谓仪式感?仪式感的存在并不是某个瞬间有着多么独特的意义,而是参与者不同的心情与心境,让这个瞬间与众不同。
电影《小王子》对仪式感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解析。小王子驯养的小狐狸说:“你每天最好在相同的时间来,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小王子很诧异,小狐狸告诉他:“仪式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小王子定时来看小狐狸就是一种仪式,小狐狸等待小王子到来的心情就是仪式感,就因为某种固定的形式赋予某个时刻更独特的意义。
正因生活中充满仪式,我们的生活才更有意义,让我们的心情更为多样,也让更多的时刻难以忘记。
我们会为了一次面试而用心梳妆打扮,也会为了生日宴会准备再三。日积月累,服装颜色及心情都好似饱含仪式感,参加婚礼我们会选择颜色喜庆、亮丽的衣服,配备喜悦的心情;若是丧礼,颜色适当暗淡,凸显敬重缅怀的心情。
古人云:“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孩子作为未来社会中的独立个体,他们也要有感知仪式感的能力。
上学穿校服并不单纯为了美观,更为了让孩子形成特定的仪式感,领悟校园文化与社会礼仪。毕业着礼服,并不是为了跟风,而是让孩子明白这一刻与众不同。仪式感并不区别在衣服,不是衣服区别着情境,而是情境关联着衣服,这是仪式感的需要。
仪式感告知人们这一刻与众不同,正是这种仪式感赋予我们特殊时刻以特殊的心情,也正是这种仪式感让特殊的时刻更独特,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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