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证件:
1、有准生证的产妇:婴儿父亲或母亲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准生证原件、围产卡回执办理。
2、没有准生证的产妇:婴儿父亲或母亲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未婚产妇必须由产妇本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女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办理。由于没有准生证需要填写的表格较多,请于11:00前到达。
二、递交核对资料时间:周一到周三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出生证时间:1周后的周一到周三下午2:30-5:00带齐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非母四、亲本人请携带婴儿母亲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出生证(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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