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用药必须掌握的原则:
一、孕妇不要随便使用非处方药,一切用药都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二、治疗时用药应选择对胚胎、胎儿危害小的药物。
三、药物使用时应以最少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避免盲目大剂量、长时间使用,避免联合用药。
四、非病情必需,尽量避免在妊娠早期用药。
五、药物在母体血清中浓度与经胎盘至胎儿的量是有关的。如可以局部用药有效的,即避免全身用药。
六、用药前应详细阅读《药物说明书》,尽量不用“孕产妇慎用”的药和“孕产妇禁忌”药。
七、如母亲的疾病使胎儿染病时,应选用安全的药物,胎儿、羊水的药物浓度与母体的药物浓度相接近的药物,母子同治。
八、应使用多年广泛应用于孕妇的药物,尽量避免使用尚难确定对胚胎、胎儿、新生儿有无不良影响的药物,仅有理论上评价的药物慎用。
九、近临产期或分娩期用药时,要考虑药物通过胎盘而对生产时的胎儿及出生后的新生儿的影响。
孕妇性生活主意事项:
以下是孕妇孕期性生活的三个主意事项!
1、禁止性生活期
从妊娠开始到妊娠3个月末,胎盘正处在发育阶段,特别是胎盘和母体宫壁的连接还不紧密,性生活可使子宫受到震动,很容易造成流产。性交时因为孕妇盆腔充血,子宫收缩,也会造成流产的机率。因此3个月内应尽可能禁止性生活。
2、减少性生活期
妊娠4-9个月孕妇比较安定,可每周性交一次,但要注意每次性交时间不宜过长,并注意不用直接强烈刺激女性的性器官,动作要轻柔一些。倘若这个阶段性生活过频,用力过大,或者时间过长,就会压迫腹部,使胎膜早破,胎儿因得不到营养和氧气,就会很快死亡,或者导致流产。即使胎膜不破,未流产,也可能使子宫感染,重者胎儿死亡,轻者胎儿身体和治理发育也要受到影响。
3、绝对禁止性生活
妊娠晚期特别是临产的一个月,即妊娠9个月后,胎儿开始向产道方向下降,孕妇子宫颈逐渐松软,倘若这个时期性交,胎膜早破,宫内感染的可能性大,可能发生羊水外溢(即破水)。同时,孕妇晚期由于子宫比较敏感,受到外界直接刺激,有医突发子宫收缩而诱发早产的可能,所以,在孕妇晚期必须绝对禁止性生活。
对于有习惯流产和早产病史的妇女,或高龄初产妇,或者结婚多年才怀孕的妇女,为安全期间,整个妊娠期都应禁止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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