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型:接受和回应孩子的需求,同时控制孩子。
权威型父母会了解孩子的感受,并教他们如何调节自己的情绪。他们认为自己在孩子心目中应该有权威,而这种权威来自父母对孩子的理解与尊重,交流及帮助。虽然父母很期待孩子的成熟表现,但是对孩子的缺点也表现出足够的宽容。帮助他们的孩子寻找合适的渠道来解决问题。权威型父母鼓励孩子独立,但仍然对他们的行动限制。
权威型父母会设立规矩,期待孩子变成熟,独立,并有符合相应年龄的行为。如果犯错需要惩罚孩子时,他们会解释惩罚的原因是什么。孩子明白自己被惩罚的原因,也会了解这种惩罚的合理和公平性。惩罚的力度也是有一贯标准的。因此更容易从中学到经验教训。很多时候即便不进行处罚,但要让孩子了解行为和后果之间的关系并进行讨论。让孩子了解错误不能再发生,而不是简单的因为不想被处罚所以不能做。
这种教养方式下的儿童独立性强,善于自我控制和解决问题,自尊感和自信心较强,社交能力更强。
专制型:拒绝孩子的需求,同时控制孩子
专制型父母是以限制、惩罚为主。他们让孩子按照自己的要求和限制成长,但不对这种要求进行解释。在这种育儿中,体罚和责骂是比较常见的形式。同权威型父母相似,专制型父母也对孩子所有行为加以保护和监督,但在情感方面这些父母比较冷漠、忽视,很少考虑孩子的需求。对孩子违反规则的行为表示愤怒,常采用严厉的惩罚措施。
用专制型方法抚养孩子往往非常听话,安静,但不是很开心。这些孩子经常患抑郁症和自我责备,自我调节能力和适应性较差。但在学校的表现一般比后面两种纵容型和忽视型好一些。不过一旦专制型孩子到了青春期,则很容易变得非常叛逆。
纵容型:接受和回应孩子的需求,但不控制孩子
纵容型父母会响应孩子的需求,但很少对孩子的行为有期待和约束。这种类型的父母不要求孩子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自律。即便孩子还没有能力作出自己决定,也以其决定为准。
鲍姆林德认为父母选择纵容型的育儿方式很多是因为自己对童年的不满意。他们试图和孩子做“朋友”而不是做为父母的角色出现。他们希望能满足孩子童年的一切需求,很少向孩子提出要求,对违反规则的行为采取忽视或接受的态度,很少给予惩罚措施。
这种教养方式下的儿童大多很不成熟,直到长大成人进入社会之后,才会很吃惊的发现原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麻烦。他们往往具有较强的冲动性和攻击性,而且缺乏责任感,合作性差,很少为别人考虑,自信心不足。在一项青少年研究中,纵容型家庭孩子的酗酒比例是权威型的3倍,专制型的1.5倍。
忽视型:不接受和回应孩子的需求,也不控制孩子
这类父母虽然会给孩子提供基本的物质生活基础,但是对孩子情感需求缺乏积极反应,同时又缺少行为方面的要求和控制,不会培养孩子的社会性,很少有亲子互动。这种类型的父母数量较少,而成因来自各方面,比如经济问题、烟酒毒品上瘾、缺乏身边人的鼓励支持等等。
这种教养方式下的儿童对父母有最强的不满情绪,具有较强攻击性,很少替别人考虑,对人缺乏热情与关心,这类孩子在青少年时期更有可能出现不良行为问题,比如逃学等等。
1983年的一项研究显示,在14-18岁青少年中间,对比不同类型的育儿模式的孩子的学习成绩和心理发展等问题,忽视型得分最低,权威型最高。
可以看出,在权威型父母的教养方式下,孩子的发展是最好的。也就是说,既要关注孩子的情感需求,同时又要对孩子的行为设立规则,即我们倡导给孩子无条件但有原则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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