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媒体曝出“河北魏县一女子惨遭家暴20年”,消息迅速扩散后引发舆情持续发酵。看完一波n折的故事和触目惊心的图片,达妈我震惊了!目前,受害妇女已经获得人身保护令,而警方也已经立案处理。
▼ 女子惨遭家暴20年,现警方已立案
常女士是魏县牙里镇西刘庄村人,今年48岁。她老公程某,和其同岁。两人1992年结婚,育有一儿一女:25岁的儿子和22岁的女儿。但结婚25年来,常女士一直惨遭家暴。据悉,两人结婚以后就经常发生争吵,这个时候程某就会动手,对常女士拳打脚踢。
2002年时,程某因抢劫罪被判刑12年。为了2个年幼的孩子,常女士苦等10年。但是,程某家暴反而变本加厉。在常女士去探监一起吃饭时,程某对其进行打骂,还利用暴力手段威胁。
2013年,程某在监狱改造10年后出狱,常女士随他到天津创业,却惨遭背叛和囚禁。在这几年间,她还被迫给丈夫的情人洗衣做饭。前段时间,常女士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回到娘家。程某发现妻子逃离后,持刀带人上门威胁。
8月17日,常女士的事情被媒体曝出后,很快引起公众关注。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公安局随后通报,由于常女士被家暴发生在夫妻二人在天津打工期间,经过两地警方协商,此案件已由天津警方立案处理。
22日上午,魏县法院已经批准了常女士的人身保护令。
▼ 面对家暴,要敢于说“不”
不是家暴1次、2次,也不是2年,而是20年。除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外,达妈还有深深的无力感。而常女士的事绝非不是个例,达妈希望大家都能明白家暴绝对不仅仅是家事,在第一次遭遇时就应该坚决说“不”!千万认为这是家丑一味地忍气吞声,否则只会助长施暴者的气焰,让家暴愈演愈烈。
据相关研究调查,家暴的主要受害者是妇女和儿童这些弱势群体。目前,《宪法》、《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反家暴法等都有明确规定可以保护大家免受暴力。补充一点,同居关系也受《反家暴法》保护。
▼ 遭受家暴,如何保护自己以及维权
提醒各位女性朋友,对待家暴要零容忍。万一不幸遇到,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保护自己:
1.及时向可信任的人或单位、居委会妇女组织求助,亦或拨打“110”报警。出警记录、笔录以及警方厨具的告诫书这些都可以成为以后诉讼的重要证据。
2.注意收集现场物证,包括威胁短信、视频,撕裂的衣服,凶器,施暴者的悔过书等。
3.与此同时,家暴受害者应及时去医院验伤,请医生开具伤情情况说明,可作为遭受家暴的重要证据。若遭受的是精神暴力,比如经常性谩骂,受害者认为自己精神因此受到伤害,可到医院相关科室就诊,而就诊记录可作为精神暴力的证据。
4.遭受暴力威胁,或认为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受害者可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或提起离婚诉讼。
5.受害者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法律援助。
6.此外,受害者还可以向民政部门求助。救助站可以给受害者提供短期的免费庇护居住,而民政部门可以给贫困受害者提供医疗等方面的社会救济。
请记住,司法程序注重的是证明认定事实,并不是家暴次数多才容易被法院认定为家暴。只要有证据,受害者遭受1次家暴,法院也倾向于认定构成家暴。反之,即便多次遭受家暴但拿不出证据,受害者通过司法途径需求帮助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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