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肌瘤患者如果怀孕,一般对孕妇和胎儿均无明显危害。一般较小(小于5厘米)的肌瘤,无明显临床症状,可以先妊娠。由于妊娠子宫血流的增加,孕期子宫肌瘤容易增大,严重时(尤其是较大的肌瘤),肌瘤发生红色变性,需要在孕期做急诊手术进行肌瘤剔除术。子宫肌瘤合并妊娠可能引起的主要问题是:流产、早产与胎位异常(胎儿臀位较头位发生率高)。子宫下段肌瘤位置低,胎儿的娩出往往需要剖宫产。
孕期一般不需要进行子宫肌瘤剔除术,剖宫产术中是否做肌瘤剔除,各家观点也不甚统一。合并大肌瘤的产妇,因子宫收缩不良,容易出现产时、产后大出血。故有人建议术中应同时进行子宫肌瘤剔除。
而多数情况下,产后子宫肌瘤会略有缩小,且剖宫产术中子宫充血明显,剔除肌瘤时,也容易发生大出血,甚至有剖宫产术中进行子宫肌瘤剔除,产妇大出血而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例报告,所以保守的观念是剖宫产术中尽量不做肌瘤剔除。
一般浆膜下子宫肌瘤对子宫收缩的影响小,剔除手术相对容易,引起出血的可能性小,可以在剖宫产时同时手术,避免日后再次手术。
肌壁间肌瘤容易影响子宫复旧,导致产后出血,剔除时,创面也容易大出血,因此具体情况要结合病情具体分析,特别要与产妇及家属交代清楚利弊,争取配合。
对于较大(大于妊娠10周)的子宫肌瘤,易出现流产、早产或红色变性等并发症,可以考虑先进行子宫肌瘤剔除术。
进行子宫肌瘤剔除术,患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子宫肌瘤剔除术后再妊娠的问题。
子宫肌瘤剔除术后怀孕的产妇,最大风险在于产时可能发生子宫破裂,往往需要剖宫产分娩。
至于术后怀孕的时间,比较保守的建议为手术两年后,台湾有专家建议术后6月即可怀孕。当然这首先与子宫肌瘤在肌壁间的位置有关,肌瘤距离子宫黏膜层越近(特别是穿透官腔的),术后需要等待的时间越长。目前,北京市已有数起关于腹腔镜下子宫肌瘤剔除术后子宫破裂、胎儿死亡的病例报告。当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术后怀孕的时间,原来剔除肌瘤的数目多少、肌瘤位置的深浅等;与缝合后子宫切口的愈合情况也有一定关系,如切口较大,靠纤维瘢痕组织增生而愈合的子宫切口,较容易发生子宫破裂。一旦子宫破裂,无论胎儿是否死亡,都需要剖宫产取出胎儿,并进行子宫切除术,产妇将丧失生育能力。应做到孕期定期产检,临产前尽早住院,一旦有先兆子宫破裂,及时进行剖宫产术结束分娩。
②术后复发与残留的问题。
有些较大的肌瘤,虽然是单发的,有时病理结果可能是"富于细胞型子宫肌瘤",它是介于良性肿瘤与恶性肿瘤之间的一种病理类型,临床表现为容易复发。对于多发性子宫肌瘤,有些小如米粒的肌壁间子宫肌瘤,术中可能根本就看不到、摸不着,因此术后可能出现残留或复发。尤其是腹腔镜手术,缺乏触摸的感觉,更易造成残留。
因此,对于等待生育的患者,如果是多发性子宫肌瘤,开腹手术更容易剔除得干净彻底,减少复发。
(责任编辑:zx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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